院士大会第十七条中国科学院院士大会,是中国科学院学部的最高组织形式
院士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一般于公历逢双年份6月的第一周举行
第十八条 院士大会的职能(一)审议常设领导机构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常设领导机构成员
(三)制定和修订院士章程
(四)决定学部的设置和调整
(五)开展学术活动
(六)提出重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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