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任职经历1964年12月至1966年3月任西藏军区生产部农牧处技术员
1966年3月至1972年8月任西藏澎波农场生产科技术员、畜牧场场长
1972年8月至1977年12月任北京市畜牧兽医站技术员
1977年12月至1979年12月任北京市畜牧局企业处副处长
1979年12月至1982年7月任北京市红星养鸡场场长
1982年7月至1986年1月任北京市畜牧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牧工商总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86年1月至1990年11月任农牧渔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农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90年11月至1993年3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任农业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成员
2003年3月至2005年8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正部长级)
2005年2月增补为第十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15届中央委员,16届中纪委委员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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