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相关规定《意见》明确,自主审核新增的学位授权点必须是已列入本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应向社会公开,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查
期中可进行一次修订

《意见》要求,高等学校应制定新增学位授权点标准,其标准必须高于国家同类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申请基本条件
高等学校应根据《办法》和《意见》要求,制定本单位学位授权审核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查
所确定的本单位自主审核程序应规范、科学、透明,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须对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逐一进行表决,获得全体委员2/3(含)以上同意的视为通过

《意见》强调,高等学校要合理控制自主审核节奏,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前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基础条件,以及资源配置能力,统筹考虑新增学位授权点,每年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已有博士学位点数量的5%
高等学校在探索设置新兴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时必须从严把握,属于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和可设置二级学科的不应设置为交叉学科
新增交叉学科学位授权点时,还应征求本单位与交叉学科相关的其他学位授权点意见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