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组织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组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中国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奖励办法的规定,负责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核后,报中国教育部批准

评审委员会专家应当根据当年申报项目的学科分布等具体情况,由从中国高等学校范围内遴选的,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学风端正的专家、学者组成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评审组织管理部门和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中国教育部设立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委员会,由中国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学部召集人和教育部有关司局、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奖励委员会负责审定评奖方案、聘请评审委员会专家、拟定获奖名单和奖励等级等

评审委员会依照奖励办法的规定,负责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专家应根据申报项目的学科分布等具体情况,从中国全国范围内遴选在相关研究领域内学术造诣高、学风优良的专家学者组成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由奖励委员会授权负责评奖组织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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