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条件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应具备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三个条件
(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应具备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明显的应用前景三个条件
(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具备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三个条件
(四)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应具备已被授权发明专利的科研成果或已被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科研成果(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和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专利两个条件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普通高等学校均可按要求推荐申报
申报者资格为: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
推荐申报成果包括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以及普及类成果(教材、教辅和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
申报人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须真实可靠,符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地方院校和其他部委院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限额推荐申报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在规定日期内集中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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