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核心内涵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核心内涵要实施好“2011计划”,做好各环节、各方面的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准确把握“2011计划”所包含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要求

 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是“2011计划”的重要目标“2011计划”的核心目标是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

高校不同于科研院所,也不同于企业,在开展科学研究、产出原创性成果之后,还要把知识条理化、规范化,丰富原有学科或者创建形成新的学科,在培养人才、服务社会中实现知识创新的价值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强调,要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

长期以来,在科研管理中,往往把论文、专利、著作这些科研工作的表现形式,当成科研工作最终目标,并以此来评价教师和科研工作者

这种方式有一定道理,但很不全面、不深刻,很难把科研工作者的精力聚焦到“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科研目标上来,从而鼓励教师潜心研究,去追求解决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重大问题

必须改变单纯以项目、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要以注重原始创新质量、注重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贡献度贡献率来评价科学研究

“2011计划”项目的设计、申报、认定和绩效评估,必须始终牢牢把握住这个导向

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是“2011计划”的工作重点实施“2011计划”,解决教育、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紧以及科研资源配置分散、封闭、低效等问题,就必须把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作为重点,突破高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创新组织从个体、封闭方式向流动、开放的方向转变;促进创新要素从孤立、分散的状态向汇聚、融合的方向转变;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的分割状态向科技工作的上游、中游、下游联合、贯通的方向转变

建立协同创新机制,要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这一载体

建好这个载体,一要依托高校,二要广泛协同,三要采取多种模式,四要明确责任

另一方面,要妥善平衡各方责任权利关系

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运行、知识产权的管理、成果收益的分配,都是崭新的课题,需要在培育过程中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心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不断深化体制改革是“2011计划”的本质要求冲破陈旧的体制机制束缚,改变习以为常的传统观念,大力推进协同创新,除了改革,别无他途

要以管理改革推进协同创新

要大力推进高校在协同创新的组织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养、人员考评、科研模式、资源配置方式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形成综合改革特区,有效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

“2011计划”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一层面项目,而是涉及多方面、系统性的综合改革

国家投入的增量资源,应主要用于改革创新所付出的成本

要坚持全面开放原则,真正打破身份等级限制;要鼓励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国际机构先行先试;要坚持客观公正的评审机制,委托第三方评审,多听取著名专家、特别是成果的使用方、受益方的意见,注重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行政干预;要坚持多元化推动方式,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源和条件,形成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并重、以政策支持为主的支持方式

推动和引导相结合是“2011计划”实施的重要特点“2011计划”与以往的计划或工程在组织实施和支持方式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它既是推动性计划,更是引导性计划

推动性体现在:先期组建、充分培育,国家每年按照一定数量和规模,择优遴选出一批国家协同创新项目,形成分层次实施的体系

引导性体现在:引导所有的高校都要按照“2011计划”的总体精神与要求,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在不同的层次,以不同的方式,积极推动体制改革,踊跃参与协同创新,不断提升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与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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