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纪律义和团有自己的一套纪律

义和团纪律义和团有自己的一套纪律,既有官方颁发的十条团规,也有自己独特的规定,如“毋贪财、毋好色、毋违父母命、毋犯朝廷法,杀洋人、灭赃官,行于市必俯首,不可左右顾,遇同道则合十”等

 这些戒规在初期得到了较好的遵守,当时有人的记载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看其连日由各处所来团民不下数万,多似乡愚务农之人,既无为首之人调遣,又无锋利器械;且是自备资斧,所食不过小米饭玉米面而已

既不图名,又不为利,奋不顾身,置性命于战场,不约而同,万众一心;况只仇杀洋人与奉教之人,并不伤害良民;以此而论,似是仗义” ,有时义和团甚至担负起维持治安的责任,如“刻有聂军门(聂士成)所统之武卫军兵多人,皆持器械,向各处抢夺

经匪首曹福田拿获二十余人,皆杀死”

 义和团运动后期,由于成员日益复杂,出现了许多违法乱纪的现象,但连后来的清政府上谕也不得不承认“……涞涿拳匪既焚堂毁路,亟派直隶练军弹压

乃该军所至,漫无纪律,戕虐良民,而拳匪专持仇教之说,不扰乡里,以致百姓皆畏兵而爱匪,匪势由此大炽,匪党亦愈聚愈多”

 对义和团后期纪律败坏的记载:“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

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京师盛时,居人殆四百万

自拳匪暴军之乱,劫盗乘之,卤掠一空,无得免者

坊市萧条,狐狸昼出,向之摩肩击毂者,如行墟墓间矣”“义和团之杀教民毛子也,京西天主堂坟地,悉遭发掘,若利玛窦、庞迪我、汤若望、南怀仁诸名公遗骨,无一免者

胜代及本朝御碑,皆为椎碎

保定属有张登者,多教民,团匪得其妇女,则挖坑倒置,填土露其下体,以为笑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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