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大学堂章程第五章 设官第一节 设管学大臣一员以主持全学统属各员由特旨派大臣为之第二节 设总办一员副总办二员以总理全学一切事宜随事禀承管学大臣办理第三节 设堂提调四员以稽查学生勤惰出入并照料学生疾病等事遇学生因事争讼堂提调应随时排解有大事会同总办申理司事杂役人等有不按定章办事应差并在堂内外滋事者堂提调查明分别轻重办理第四节 设文案提调一员襄办二员以总理往来文件第五节 设支应提调一员襄办一员以总稽银钱出入第六节 设杂务提调二员襄办一员以照料学生饮食并随时置办堂中应用一切物件第七节 设藏书楼博物院提调各一员以经理书籍仪器标本模型等件第八节 设医学提调一员稽查医学馆学生功课兼司学堂诊治及照料一切卫生事宜第九节 设收掌供事书手若干员名俟开办时视学务繁简再行酌定第十节 以上各员自总办以下皆受考成于管学大臣除管学大臣外皆须常川驻堂第十一节 自副总办以下供职勤惰应由正总办按照章程严密稽查年终出具考语报明管学大臣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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