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职官分类中国的职官系统非常复杂,变化也比较多,下面简要介绍了各种类型的职官的沿革
国君国君是一国之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最大的官
战国以前,国君称为“后”或“王”
王是至尊的意思,代表上天统治人民,又称为“天子”、“天王”
春秋之后,诸侯国也开始称王
到了战国,有的诸侯国甚至称“帝”,但是未成定制
到了秦朝建立后,秦始皇才开始使用皇帝的称呼,并一直沿袭到清朝的灭亡
受此影响,皇帝的正妻称为皇后,皇帝的母亲称为皇太后
历史上的一些少数民族政权,国君的称号也不一样,例如:单于(匈奴)昆莫(乌孙)候娄訇勒(高车)可汗(鲜卑、回纥、柔然、突厥、契丹、蒙古)赞普(吐蕃)宰相宰相是国君之下最高的行政长官,历代叫法不一,只是一个通称
中央各部门长官从西周开始,政府部门开始分化
西周分为六个部门,各设长官: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
到了秦朝统一后,进行了重大调整,形成了所谓的“九卿”
九卿包括: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和历法、医疗)郎中令(宫廷守卫、议论)卫尉(掌管宫门警卫、朝贡)太仆(掌管皇帝的车马和全国的马政)廷尉(掌管司法)典客(管理少数民族)宗正(管理皇族事务)治粟内史(管理国家财政)少府(管理皇帝的财政,以及国家政务)另外执金吾掌管京城治安,将作大匠掌管土木营建,大长秋管皇后旨意的传达和后宫事务管理
他们与九卿合称“十二卿”
魏晋以后,中央机构又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尚书机构迅速发展
秦朝时的尚书台只是属于少府下面的一个机构
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少府中独立出来,改名为尚书省,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
尚书省下分为各曹
到了隋唐时期,渐渐演化为六部,一直沿用到清朝
即:吏部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户部掌管全国的土地、财政礼部掌管祭祀、教育和考试兵部掌管军事刑部掌管司法工部掌管土木建筑和交通六部形成后,九卿职权大大缩小了
武官西周时不设武官,官员文武兼管
到了春秋时期晋国设置中、上、下三军,国君任命军队统帅,才开始有了武官的设置,但是三军将领仍然兼管政事
秦汉以后,武官的设置大致可以分为:警卫皇宫和京师的军队将领掌管军事行政的武职领兵作战的将帅西汉时,太尉(后改称大司马,东汉时又改了回来)掌管全国的军事行政,统兵作战的武官有大将军、车骑将军等,还有名目繁多的杂号将军
魏晋以后,大司马、太尉、大将军等成为了虚衔,没有实权
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是全国最高统帅
西魏、北周实行府兵制
全国分为100个府,每府以郎将统领
隋朝和唐朝继续实行府兵制
中央禁军设十六卫
都督管数州的军事
唐高宗以后,都督带使持节的,称为节度使
中唐以后,府兵制破坏,从募兵中组成中央禁军,共十个军
其中神策军实力最强,设护军中尉和中护军,为禁军统帅
唐代战时有元帅、副元帅为最高统帅
元帅一般以皇太子、亲王担任,实际并不出征,遣大臣担任副元帅,负实际责任
中唐以后又以宦官监军,称都监
唐代还有经略使、招讨使、制置使、团练使等职,为临时指挥一方战事的统帅,多为节度使、观察使、刺史等担任
五代后周设殿前司,以都点检为禁军统帅
宋朝时,正规军称为禁兵
由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分别统领
教练武艺的军官称为都教头,教头
禁军调度权归枢密院,由皇帝亲自指挥
南宋时,禁军已经不存在,收编了诸将所辖部队,称为御前军
出兵时其统兵将领称为“某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
辽朝守卫京师的部队称为“御帐亲军”,设侍卫司统领
警卫皇帝的部队称为“宫卫骑军”,设宿卫司统领
北枢密院掌契丹兵马,南枢密院掌汉人兵马
作战时设天下兵马大元帅
金朝的皇帝亲军由殿前都点检司统领
战时设元帅府,由都元帅指挥
元朝成吉思汗的卫队称为“怯薜”
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
明朝军队实行卫所制
皇帝亲军初为十二卫,后来增至二十六卫,锦衣卫就是其中之一
清朝军队分为八旗和绿营两大系统
临时征召的部队称为勇军,例如曾国藩的湘军就是这种
监官与谏官中国古代职官的一个特点就是监官的发达
监官是监察各级官吏的
谏官则是规劝君主的过失,使其改正
随着专制体制的加强,到了清朝时,监官与谏官已经合并,统称为言官
监官的设置始于战国,最初由御史兼任
直到西汉末年,御史才成为监察官的专称
并一直沿用到清朝
谏官在西周时虽然没有专职,但是公卿大夫都有进谏的职责
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的开始
秦汉时有谏官之职但是没有专门机构
隋唐时,门下省逐渐成为谏官的主要机构
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甚至不复存在
明清时,谏官的性质与监官相近
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君主的秘书是从史官中分化出来的
主要负责君主诏令的起草、君主言行的记载、官书的编撰等
在商朝时就已经有太史、内史等富于秘书性质的官职
秦汉时期,御史大夫为秘书之长
魏晋以后,中书省掌管秘书的工作
唐代时,又设翰林院,负责起草诏书和作为文学侍从
又有学士院,最为君主对文人的礼遇,学士的地位往往高于宰相
学官学官又叫教官,指主管教育的官员和政府任命的老师
西周时学校有师氏教武艺,乐正教诗书礼乐
秦朝和汉朝有博士官,教授经学
隋唐以后有国子监作为政府的学校,设有祭酒等职
宫廷事务官宫廷事务官是指为君主及其家属服务的职官
它起源于君主的家臣
战国时期设有少府,到秦汉时成为了九卿之一,其中设有很多官职,都是为君主服务的
魏晋以后,宫廷事务改由门下省负责
隋朝时改称殿内省,唐朝改为殿中省
到了明朝,不设总管宫廷事务的机构,其职责由宦官和女官分掌
清朝则以内务府总管宫廷事务
地方长官另请参看中国行政区划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长官分为诸侯和大夫两级
秦朝统一后,万户以上的县称为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
汉代时,京师所在的郡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相当于郡太守
另外,汉武帝时设13州,长官为刺史
京师所在州的长官称为司隶校尉
唐朝时每道设观察使,又有节度使为地方的军政长官
到了宋代,县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县,府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府
明朝省级官员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负责行政,都指挥使司管军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监察
中期以后,有总督,巡抚总管数省或一省军政
清朝与明朝大体相同
秦汉秦始皇惩封建割据之祸,废置诸侯
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后增、拆为四十余郡)
郡辖县,施行郡县二级制
郡设郡守、郡尉、监御史,分掌政、军、监察,郡守为长官,但监御史不隶属郡守,自成体系
万人以上的大县置令,不足万人的县置长
另设县尉,掌刑狱;设县丞,为次官
汉沿秦制,唯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而已
汉武帝时,置十三州(部)刺史各一人,以六条诏书分察诸郡,属于监察官性质
东汉末,改刺史为州牧,统辖诸郡军政,形成州、郡、县三级制
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时期,施行州、郡、县三级制,但刺史不统军
用兵之州的刺史带“使持节、都督诸军事”、“持节、都督诸军事”、“假节、都督诸军事”衔,得以节制兵马
南北朝时期,战事分起,各国疆界无过于魏晋者,而好增置州、郡,使州、郡的数目不断增长
尤其是南朝置侨郡、双头郡,所谓“十室之邑,亦立州名;三家之村,虚张郡号”
隋唐五代隋文帝废郡,复二级制
隋炀帝末年改州为郡
唐朝复改郡为州
唐朝仿汉刺史原意,分置十“道”,为监察区,每道分遣四品以上朝臣一人,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四时巡察本道,对本道州、县官员有罢免和建议提升的权力
军事方面,唐初在战区和边要之地置总管(后改都督),掌数州军事
唐玄宗时起,因府兵制败坏,实行募兵制,遂于边境地区设节度使,专管边境军务
为战时后勤保障需要,节度使多兼京官、御史大夫、营田使等高级头衔,兼领所辖各州的民政、军政、监察、财赋,位高权重
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往往割据一方,不奉中央政令,节度使的任免或世袭、或军中自推,史称“藩镇”
五代战事纷仍,地方凋敝,藩镇成为事实上的一级政权
宋、元宋太祖惩唐五代藩镇之祸,逐步消除了节度使的权力,节度使一职遂为虚衔
于形胜之地改州为府、要地设军、监,与州同级
遣京官原衔出知州、县事,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
宋朝又有路的行政设置
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本来为监察、催征财赋的专门官员,后渐渐成为州之上的一级地方
用兵地区临时设经略使、经略安抚使等官,事平则停
军事方面,设都监、总管、防御使、都防御使、团练使、都团练使等官,其中团练为文官、都监、防御为武官
元朝的地方政府级次与设置较为混乱,有行省、路、府、州、县五级制,同时也有行省、府、州、县四级制
另东北设都司兼管军民,如奴儿干都司
边地也有以行枢密院领民政者,另在少数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西藏地区为宣政院直辖,漠北为诸王分地,内地亦有诸王、皇后、太后、公主分地者,领于诸王皇后、太后、公主府,不隶地方
明、清明朝改元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分设布政使司掌民政和财政、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狱、都指挥使司掌军事,合称三司
省辖府,州有隶于府的散州与隶于省的直隶州之别
直隶州得辖县,散州与县无别、唯散州知州品级较县为高
实行省、府(直隶州)、县(散州)三级制
提刑按察使司下设道,有分巡道、分守道之别,道设按察分司
明朝中央监察机构都察院分遣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巡按品秩不高但权力极重,得斥罢府县官,对于三司也有实际上的罢免权,唯不常驻
如临事遣京官出巡,则称巡抚,事毕即还
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抚,常驻,节制三司,有领兵的权力
因用兵,遣大臣充总督常驻地方,带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都御史衔
督抚同在一区的,则总督为巡抚上官
自督抚设,三司地位大降,形同属吏
清沿明制,仍设府、州、县
又有厅的设置,与州平级,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长官称同知
分巡道、分守道只保留名义上的区别,道的长官改称道员,不再隶属于按察使,成为府之上的一级地方,形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体制
后期也有专门办理某项事务的道员,如海关道、巡警道等,与作为一级地方的道不同
巡抚成为一省的主官,唯直隶不设巡抚(雍正时河南一度专设总督,不设巡抚)
总督有兼辖二、三省者(如两江总督、辖江苏、江西、安徽),也有辖一省者
总督辖一省者,该省则无巡抚
也有个别省份只有巡抚而不隶于总督者
总督、巡抚军民兼治,但总督偏重于军事,带兵部尚书衔,巡抚偏重于民政,带兵部侍郎衔,不受总督管辖的巡抚带节制兵马衔
各省仍设布政使、按察使,分管民政、财赋、司法
布政使又称藩台、方伯,按察使又称臬台
东北为盛京将军辖地,外蒙古统于驻乌里雅苏台办事大臣,内蒙分设各盟,新疆分统于伊犁将军、驻乌鲁木齐办事大臣,青海设西宁办事大臣,西藏设驻藏大臣
清末光绪年,新疆、东北陆续建省,而青海、西藏、内外蒙古依旧
佐官、属官与胥吏在长官之下,有数量非常庞大的佐官、属官与胥吏,他们有些类似于现代的公务员
其设置也非常复杂,各个朝代的叫法也不相同
比如清朝的师爷就是这种性质的
荣誉性质的官职在中国古代的职官制度中,还有非常复杂的加官、试官、赠官、加职、加衔、兼官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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