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知政事辽金元时期辽、金、元等朝多沿用此制
参知政事一职,明代洪武九年以后不存,清代的协办大学士有时亦美称参知,但已为虚职而无实权
地方亦有参政一职,洪武九年,废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以左、右参政为布政使之副职
清初略略沿用,乾隆时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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