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按规模划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按高校规模不同可分为:规模办学条件举例大学一. 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二. 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八个学科门类中,以三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要学科;三.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和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四. 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计划规模在五千人以上
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等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院一. 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二. 以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学科门类中的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三. 研究生、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计划规模在三千人以上
但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北京电影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吉林动画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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