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原则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均须本人自愿(在职人员报考,要经过本单位的批准),并经过必要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
考试、考核的内容,应是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主要基础课程
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可根据各专业的办学规模,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
有的专业可以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有的也可以由省、市教育部门或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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