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考核体系

博士考核体系博士培养评价机制不符合教育规律,如各高校普遍存在的强制发表论文制度,除学位论文外,必须在所谓核心期刊上发表数篇论文

将论文数量作为惟一的考核指标,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大家都在凑够要求的数量,论文抄袭现象屡见不鲜,虚假论文遍地飞,粗制滥造现象严重

新形势下博士生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明确博士生的定位,还原大学的学术价值国家、社会对博士人才的要求是什么?教育学者熊丙奇指出,国内的博士教育,其首要功能不是培养学术人才,而是满足社会对“具有博士学位人才”的需要,就是对“博士头衔”的畸形需要,这导致博士教育规模迅速扩大,而质量急剧下滑

因此,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让博士教育只保留“不起眼”的学术功能,从根本上把大学“还原”为教育机构、学术机构,只追求教育价值和学术价值

根据学科性质,博士生教育应该是“象牙塔”里的科研学术训练,而不是大众教育

我们必须明确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应以培养学术性人才为主,重视理论性、基础性学科的人才培养,而不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因此,博士生教育与硕士生教育的学科结构应该具有一定的差异性

目前我们所授予的硕士学位与博士学位,二者的学科结构很接近

这种结构雷同,一方面说明了博士生教育要以硕士研究生教育为基础,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没有真正体现博士生培养目标与硕士生培养目标的不同

博士的就业领域应该以研究和教学为主,美国70%以上的博士毕业后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2006年我国博士生毕业后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人数的比例仅为46%

该比例的下降说明更多博士进入其他领域就业,这与博士培养初衷有所偏离,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我国博士增长速度较快和结构的不合理

按照“研究者”来定位博士生,那么博士生就应该获得相应的工资,就应该具有“指导教师的科研合作伙伴”的地位

如此,他们在经济上就能够自主,在科研上就可以独立进行研究课题的规划和设计,在研究的道路上就能够更自由地进行探索,博士生创新的限制性因素就可以大大降低

加大博士教育的投入,多元化投入来源中国有句俗语“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政府应设立面向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包括学费和生活费两部分,大幅增加国家对博士生教育的拨款额度

国家作为博士生教育的主要受益方,应担当主要资助责任

在资助对象上,政府应给予基础研究和人文社会学科更多的政策倾斜,以扶持这些学科的发展

国家资助的科研课题一般只有资料费、设备费等,而没有“科研人员工资”的财政预算

我国高校博士研究生“三助”岗位的津贴主要由学校筹集资金予以解决,高校财力的有限决定了岗位工资都不高,一般是每人每月300元左右

各学校奖励资助增加部分,主要是由学校和导师共同出资,其中,学校承担绝大部分,导师从其科研经费中抽出部分给予补充,但各个高校能筹措到的经费毕竟有限,其效果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因此,应改变我国博士研究生“三助”报酬偏低的状况,推进科研拨款体制改革

政府资助的研究课题应设立“人头费”项目,并建立相关制度来规定劳动报酬在整个科研经费中的合适比例,使为博士生的科研支付劳动报酬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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