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硕士学制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实行弹性学制,允许硕士研究生分两阶段完成学业,在学的最长年限为4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约为40周,要求修满的总学分在35学分以上
参加《学术研讨》、《形势与政策》课为第2学年
跨学科和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生必须补修所考取学科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课2门以上,补修课程计算学分,但不在硕士生应修满的规定学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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