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经济学会组织机构学会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以下办事机构:(一)学术交流部;(二)学报部;(三)专业委员会协调部;(四)科学普及部;(五)咨询服务部;(六)国际交流部;(七)青年工作委员会; (八)秘书处;(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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