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学会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构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六)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一)组织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订本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十一)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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