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学会业务资产业务范围(一)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提高核科学技术水平,促进核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二)开展民间国际间核科学技术的交流活动,发展同中国(境)以外的核科技团体和核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三)普及核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开展继续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活动,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举办核科学技术展览会;(四)依照有关规定,出版学术和科技书刊;(五)进行科技项目评价、论证、评估、咨询等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六)反映会员和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呼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事业和活动;(七)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普作品;(八)推荐核科学技术和相关领域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优秀的科技成果、产品和科技人才;(九)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其他任务
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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