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组织构架现任会长王辉忠为学会法定代表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马以任常务副会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陆剑锋任专职副会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武鹰任秘书长
省法学会决策机构为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常务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理事组成,任期五年;学会聘请了顾问,由上届担任副会长以上职务本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学会设立学术委员会,由常务理事会聘任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和威望的法学、法律专家学者组成
学会日常工作由学会机关承担,1983年省编委核定省法学会机关行政编制14名,2015年减编1人,单位性质为机关法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0年经省编办同意,设置办公室、联络部、研究部三个处级内设机构,配置7个处级领导职数
2011年经省编委批准,配置副厅长级专职副会长1名
2012年8月,经省委同意,建立省法学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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