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中国海洋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该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制定和修改章程;(三)选举(或以通讯方式进行)和罢免理事;(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该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审定内部管理制度;(十)筹措该学会活动经费,监督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十一)决定该学会其他重大事项
分支机构据2022年4月中国海洋学会官网显示,中国海洋学会下属分支机构46个(包括工作委员会11个、分会21个、专业委员会14个)
工作委员会11个中国海洋学会国际交流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女科学家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科技开发与产业化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期刊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老科学家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研学工作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人文交流与合作工作委员会分会21个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物理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经济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水淡化与水再利用分会中国海洋学会热带海洋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域和海岛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观测技术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岸海口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深海技术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减灾科学技术分会中国海洋学会风暴潮与海啸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旅游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岸带开发与管理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地质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标准化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水文气象仪器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工程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极地科学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生态资源保护与修复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化学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底科学分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环境科学分会专业委员会14个中国海洋学会潮汐与海平面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气相互作用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冰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军事海洋学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生物工程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北方海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调查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测绘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信息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技术装备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遥感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洋生物资源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赤潮研究与防治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学会海水资源利用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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