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惯性技术学会基金管理第一条

中国惯性技术学会基金管理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使更多的会员关心、支持学会的工作,参加学会的活动,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建设好惯性技术学会“会员之家”,特设立专项基金

旨在通过“基金”制形式,筹集和解决建设“会员之家”所需资金,以及解决参加学会活动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会员补助资金

第二条为规范“会员之家”专项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基金”的作用,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专项基金的主要应用范围一.会员参加学会组织的科技发展战略与自主创新等相关项目的策划、研讨活动所需经费的困难补助

二.会员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的补助;三.会员参加惯性技术国际、国内交流会经费困难补助;四.惯性技术人才培养相关经费补助;五.应邀参加本学会活动的人员经费困难补助;六.慰问、探视会员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本专项基金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拨款、学会挂靠单位补贴、会员资助、会费收入及社会捐助等

每年直接用于专项基金活动的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经费收入的10%

第五条设置“会员之家”专项基金办公室(简称专项基金办公室),其机构组成及职责如下:一.专项基金办公室组成主任:学会秘书长副主任:学会常务副秘书长成员:学会办公室及学会基金办公室有关人员二.专项基金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向常务理事会报告有关专项基金事项的工作情况

(二)负责制定专项基金管理的有关办法

(三)负责受理及组织评审专项基金项目的申请及资助工作

(四)负责受理及编制专项基金项目实施计划和年度预算

第六条专项基金项目的申请条件热爱学会,积极参加学会活动,对学会做出贡献,能够按时交纳会费,在第三条规定的活动范围内参加学会活动经费上有困难的会员

第七条基金项目每一次申请额度,原则不超过3000元,特殊情况报常务理事审批

第八条专项基金项目的申请及实施专项基金项目的申请实行“项目引导,自由申请,择情资助”的原则

由申请人或项目主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汇总、报常务理事通过后,由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一.个人或项目主办部门根据学会办公室11月份在网上公布的学会活动计划草案,填写专项基金项目申请表(可从学会网站下载),报学会办公室

二.专项基金办公室组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三.学会基金办公室将评审后的专项基金项目列入经费预算草案,常务理事会审批后实施

四.专项基金项目完成后,按批准的额度凭发票报销

第九条专项基金项目评审由常务副理事长主持,5-7人参加的评审小组完成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由“会员之家”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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