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光学学会主要职能开展国内外光学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开展省内外的光学科技成果的展示和交流;开展光学科技普及、科技开发等活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省有关科技政策的决策工作;接受委托进行光学技术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出版学术书刊及音像制品;接受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工作;开展对会员和光学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发现并推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光学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科技工作者
学会多年来一直坚持举办高水平、高规格并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和产学研活动,“广东省光学学会学术交流大会”、“亚洲(深圳)激光论坛”等活动,已成为广东省光学界的盛会,为粤港澳台光学界提供了产学研合作的交流平台
学会一直秉持开放、友好、交流、协作的理念举办各项活动,吸引了大批优秀人才加入本会
自成立以来,学会设立了各个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组织建设、学术交流、青年科普、产学研等方面的工作,密切联系产、学、研各界,进行了多种形式的长期合作
近年来,学会在多家企业先后成立了多个科技服务站,在科技进步与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
欢迎光学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及光学从业人员加入本会,共同开展学术交流和产学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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