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业务范围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业务范围《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实施〈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细则》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五条,对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任务作了说明:第六条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七条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第八条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第九条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十条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一条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全省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和省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建设有湖北特色的科技创新智库

第十二条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第十三条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先进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第十四条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境)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为海外科技人才来鄂创新创业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兴办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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