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主要职能中国照明电器协会(China Association of Lighting Industry)于1989年在北京成立,是由从事照明电器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注册的全国唯一的照明电器行业的社团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2013年,中国照明电器协会被民政部评为全国5A级社团组织
协会的宗旨是沟通企业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协调同行业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促进行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协会下设11个专业委员会(电光源、灯具、灯用配件、电器附件、专用材料、景观照明、半导体照明、智能照明、光电器件、车用照明、离网照明)、3个工作委员会(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照明工程)和1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协会的优势是全面、细致地了解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产品的标准、认证、质量状况,企业技术、设备、原材料供应状况,市场销售状况
二十多年来协会在全行业开展了大量工作,协会拥有1600余名会员,几乎包括了所有行业内的骨干企业
协会还参与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协会负责人是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主任
业务范围1、开展对国内外同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提出制定行业规划、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建议
2、根据授权从事行业统计调查,收集发布行业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创办行业协会出版物;3、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组织本行业的产品展览与订货,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与国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4、开展咨询服务,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信息,组织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人才培训;5、组织开展相关产品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6、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商定行规行约;7、组织开展行业特色区域和产业集群建设,对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参与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和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以及评估、咨询与监督;8、实施品牌战略,组织推动会员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考核,参与行检、行评、产品认证和发放生产许可证、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及企业资质审查等工作;9、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10、开展本协会宗旨所允许的其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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