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法学会机构设置

黑龙江省法学会机构设置省法学会现有行政编制1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专职副会长为副厅级

法学会内设机构法学研究学术交流部和办公室

省法学会所属学科研究会有27个,即:宪法学研究会、法理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民法学研究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诉讼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法经济学研究会、金融证券法律问题研究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仲裁法研究会、职务犯罪研究会、比较法研究会、建设工程房地产法律问题研究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法律史学研究会、婚姻法学研究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农业与农村法治建设研究会、卫生法学研究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教育法学研究会、损害赔偿法研究会、公司法研究会

准备成立律师法学研究会、食品卫生法学研究会

黑龙江省地市法学会建设情况:我省现有地市级法学会13个,都理顺了领导管理体制,归口政法委管理,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

省法学会现有个人会员27532人,团体会员757家,有一内部刊物《法学与实践》,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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