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协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上海海事大学创业者协会是该校同学自发组成的群众性团体,本协会直属于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接受校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第二条协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为学生们提供一个挖掘和展现自己才能和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的平台
第三条上海海事大学创业者协会从事大学生实践、创新及创业活动的协会组织,协会旨在激发同学们的创新潜能,增强大学生的市场竞争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技能;积极营造校园的科技创新氛围,在大学生中掀起发明与创新的热浪;钢钒团结和组织在发明与创新方面有兴趣的同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同学们的知识、能力和热情,对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创业团队加以规范的管理、指导和支持,使创业者协会成为大学生成功创业的平台,通过协会孵化出一批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和商业价值的科技项目,最终使一批有志并且有能力开创一番事业的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功创业
第四条创业者协会的宗旨:创业者协会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社员综合素质,推进学生创业梦想,为学生创业提供实践的舞台,体现时代精神,展现大学生风貌,营造校园创业氛围
第五条创业者协会的目标:1,活动路线以大学生创业节大型活动为主要载体,辅以各种讨论会、讲座、沙龙等实践活动,活跃校园气氛,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塑造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当代大学生
2,创业路线以落实创业两字为重点,赋予创业更广义的含义
主要以帮助大学生构建创业团队,出校参加校级、市级、全国级的创意、创业比赛或者做生意、开公司,辅以各种创业咨询会、创业技能培训、公关礼仪培训等培训课,规范学校创业气氛
第二章成员第六条凡承认本章程的海事大学学生,愿意为协会贡献力量的个人,提交申请,经协会批准,可为我社社员
第七条凡承认本章程的外校学生、企事业单位或团体,支持并能经常参加协会活动,经成员介绍,个人提交申请,经协会批准,可为我社社员;第八条社员必须按时交纳会费,会费为每学年10元,未交会费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第九条社员的基本权利:1、社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社员有通过相应程序监督本社工作,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社员有权利在经社长团同意,以成员名义在适当范围举办本协会性质和宗旨的活动,并获得协会的领导和协助
4、社员有参加本社举办的相关活动的权利
5、社员有自愿加入和退出本社的权利
6、社员有推荐新成员的权利
第十条社员的基本义务:1、社员有遵守章程,承担工作任务,履行职责的义务
2、社员有联系校友,团结校友,服务校友的义务
3、社员有维护本社荣誉的义务
4、社员有缴纳社费,帮助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十一条成员有退会的自由,提出退会者,经备案既予以注销;凡背离协会章程,行为有损协会宗旨、声誉或违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经协会批准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第十二条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机构设置:设社长一名,下设会长团,行政部、市场部、项目部、公关部和广告部六个常设职能部门,同时根据各阶段活动的实际需要,横向整合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形成针对性较强的项目组,以便更好地完成任务
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副社长及副部长,副职由正职提名,由社长和各部部长表决后通过可正式就职
第十四条协会每年换届一次,每届任期一年
每年十月下旬换届
下一届社长从副社长及各部门干部中选举(或推荐)产生;下一届其他各负责人从本届优秀会员中选举(或推荐)产生
第十五条未经社长正式书面委托,个人和部门成员不得以协会名义组织活动,募集赞助或与个人建立组织联系
此类情况如有发生,协会将对此不予承认,不承担责任,必要时将对其当事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协会每两周开一次部长例会,商讨安排近期协会活动;每月初开一次会员大会,通知本月活动计划,并积极听取社员意见
各部门视情况而定,开部门会议
特殊情况下,可紧急召开部长例会、会员大会或部门会议
第十七条协会干部必须要有乐于奉献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要有团队合作的精神,能够和社员很好沟通交流,努力营造协会大家庭的温馨氛围
第四章职责第十八条社 长:1、开发并组织重大活动项目及新项目,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协会会议
2、调整人员结构,任免协会干部,调配资金
3、分配工作,审批草案,对协会进行整体规划,制定新制度
4、定期向团委及社联汇报协会的工作情况,虚心接受其指导和帮助
5、协会会长对协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副社长:1、协助会长做好工作
2、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3、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参加各部门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监督和帮助
4、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各职能部门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2.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部门部员入选的提名、工作安排及工作
4.向会长班子汇报本部门工作
5.定期记录汇总本部门干事工作记录交由秘书处考核,存档
第二十条行政部:宗旨:全面安排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桥梁作用
1.秘书处主要负责制定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报告如人事安排,考核制度等
2.后勤处掌管有关物品,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
3.组织协会各项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归档
4.对全体协会成员的工作情况的记录定期用书面形式团委社联,会长汇报
5.协调各部门重大活动人事安排,协调各方面关系,尤其是协会各部门关系
6.秘书处日常秘书工作及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由秘书长具体分配并负责指导,监督
7.社长班子不在时,秘书长负责全部工作和职责
市场部:宗旨:充分发挥协会对内对外桥梁纽带作用
1.搜集有价值及时效的信息如校内外相关政策,科技,创业信息等,汇总整理后交由秘书处归档
2.与其他兄弟院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相关组织与部门建立联系3.为协会举办的活动联系外援帮助,协助解决相关资金等问题等
4.积极对外宣传、树立学校及协会形象
广告部:宗旨:提出宣传创意,提交给社长班子审核,通过后设计并制作出成品
及时保质地完成协会的各种宣传任务,包括所有宣传品(海报,传单,网页)内容的设计、编纂、绘制等一系列的工作
围绕协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项目部:策划活动,提出活动可行性草案,送交秘书部审议
审议初步通过,负责写出活动具体策划报告,在送交审议,通过后,组织参与协调活动的进行
公关部:口号:让你成为职场达人,公共关系是我们的焦点
为全社社员提供公关礼仪和公关技巧的培训,让全社社员都能在交流上有所成长
特色机构:记者团:宗旨: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协会的各项活动
1.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同学了解协会工作,发布相关创业信息
2.了解、掌握同学的思想动态,广泛收集、及时反馈、充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创业实践团:宗旨:联合创业者们组建成创业团队,进行生意活动或者外出比赛或者开公司
1,创业团队参加比赛:校级、市级、国家级的创业类比赛
2,创业团队做创业项目:市级含市级以上的网站项目,公司
3,创业团队代理项目:校园代理(凡客代理、驾校代理、报纸代理等)4,创业团队积累创业资金:创业小生意(摆摊、小买卖)注意事项:1.创业团队团队内所有成员必须要将省份证和学籍卡复印件交予行政部的秘书处
2.创业团队的创业活动需经记者团的核实信息才能开始活动
3.创业团队在创业活动前需有一份社长班子给出的说明,并盖上社团章
4.创业团队若吸收新成员需尽快和行政部联系,做好人员注册工作
女性公社:我们创协特别为我们创协所有女性开办的一个部门
让你成为合格的职场女性,让你展示出你最美的一面
让你学会如何保护自己,让女大学生有个自己的家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紧密合作,资源共享,以协会利益为重,特殊情况下各部有义务和责任帮助其他部门完成协会任务
第五章财务第二十二条协会经费来源包括会费、学校或学院资助、社会赞助、个人捐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协会接受社会机构、团体、个人及个人以资金、服务、设备、图书资料和其它形式对于的赞助和捐赠,并根据捐助的情况以适当的形式致谢
第二十四条协会经费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第二十五条社长助理和社长特别助理负责管理财务,财务出纳保管经费,会计管帐,收支明确,财务公开,任何社员都享有监账权
第二十六条每月会员大会时,社长助理和特别助理汇报本月财务进出情况
第二十七条日常开支由社长及副社长决定,开支申请报销须经社长签章同意,并凭相关发票收据等到社长助理和社长特别助理结算
(创协一律不记账,谨记)第二十八条重大开支由部长例会上经讨论通过方可使用
第六章考核第二十九条协会考核协会成员平时表现及各项活动中的表现,以此作为奖惩、人事变动的依据
干事由行政部考评,部长由社长班子考评,干事和部长变动由社长班子表决
第三十条协会各职能部门经商议,形成书面材料,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凡工作积极、成绩突出、为协会及协会成员提供了大的帮助,做出突出贡献者,可通过考核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及荣誉证书
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协会有关规章制度的成员,协会将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相应得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章程修改程序:协会制定的基本原则与学校规章制度相矛盾时,以学院规章制度为准;如章程确要修改,须在部长例会上提出具体修改方案,在会员大会讨论,半数以上通过,并请团委备档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上海海事大学创业者协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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