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协会第四章 机构第十条 会员大会是本社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行使职权: 制定,修改或废除本社章程
审查财务预算和决算报告
审查理事会和社长的工作报告
审查对会员开除社籍的决定
第十三条 本社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
由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以及各部门正副部长共二十四人构成
第十四条 社长职责: 召集并主持理事会,提出议案,并指导其他人工作
在会员大会及其他相应的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监督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
第十五条 副会长职责:分管相应部门工作,协助会长
第十六条 秘书长职责:发展发动会员,上传下达,协调各部工作;做好档案,票据管理及记录工作;活动经费,场地的审批等
第十七条 宣传部职责:负责社团的形象社籍和宣传;为社团及其他各部门组织活动做宣传,并撰写总结
第十八条 外联部职责:负责对外联络,联系活动;负责对外宣传,募集企业及各界人士赞助
第十九条 研讨中心职责:负责协会的理论学习以及调研等
第二十条 人事部职责:负责协会人事调动与安排;负责协会爱心支教活动
第二十一条 活动部职责:负责协会活动策划的书写;监督协会活动的进行
第二十二条 后勤部职责:负责协会物质管理以及其他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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