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结构

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结构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任期三年

理事全部是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并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执业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

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共有理事35名

理事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

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监督理事会、会长会议依照《社团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对违反《律师协会章程》和损害律师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会议是协会的日常决策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会的日常工作

会长会议对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

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是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若干工作部门组成

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北京市律师协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是会长会议领导下的专门工作机构

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由本届理事、律师代表及会员组成

作为律师协会的工作机构,与秘书处相互配合,贯彻落实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履行律师协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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