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动力工程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个人理事和单位理事组成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产生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与除名;(六)决定设立或撤消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司库和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各专委会主任的确认;(八)领导本会所属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十)进行奖励、表彰活动;(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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