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质量保障质量监控体系

播音与主持艺术质量保障质量监控体系1、各高校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础,建立覆盖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专业师资、教学条件五项指标的质量保障目标系统

2、质量监控规范各高校应围绕各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制定质量保障实施规范,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调控改进机制,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对教学环节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

质量监控1、质量监控体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专业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办法及实施细则

对专业定位、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管理评审、教学评估、公众监督,以及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责任人及职责等予以明确规定,建立起对教务运行、教学过程、教学经费、设施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计划修订、实践教学改革等全方位、分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

应定期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

2、质量监控措施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术指导委员会的作用

建立日常管理、定点管理与定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日常管理:须由院长(系主任)负责对执行本科教学质量保证项目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

定点管理:须由专门的质量管理组织或个人对教学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管理

实施定点管理的组织有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等,个人则有教师、学生、用人单位代表等

定期管理:须由学校和学院组织定期的管理评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认证)、专项评估着重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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