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辐射安全防护为了防止微波辐射,保障从事微波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经国家卫生部1989年2月批准《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并于同年10月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接触微波辐射的各类作业
作为电力行业的技术标准《电力系统微波通信设计技术规程》和《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亦相继制定孜孜不倦生标准的限量值,因此,由于标准的制定,为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减少由微波辐射所造成的危害,起了极大的预防作用
根据我国卫生标准和微波的物理特性及作业特点,其安全防护的原则主要是:针对泄漏源和辐射源及针对作业人员操作岗位的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针对泄漏源和辐射源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即对微波设备采用完善的屏蔽吸收设施
其特点是尽量减少其设备的泄漏能,以便把泄漏到空间的功率密度降到最低限度
针对作业人员操作岗位的环境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即对作业地屏蔽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其特点是尽量增加电磁波在传播媒质中的衰减,以便把入射到人体的功率密度降低到微波照射的卫生标准值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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