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法则建筑表现应用

形式美法则建筑表现应用形式美法则是艺术形式的一般法则,它是形式构成的规律

建筑表现与其他艺术设计一样,同样是依赖视觉感受的艺术形式

视觉语言在建筑表现中无处不见,从配景选择、色彩搭配、技术运用等给视觉带来的冲击力,到创意的切入等等都遵循着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

建筑表现的形式美法则主要包括:变化与统一、对比与和谐、比例与尺度、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空白与虚实

变化与统一:变化体现了各种事物的千差万别,统一则体现了各种事物的共性和整体联系

变化统一反映了客观事物本身的特点,即对立统一规律

在建筑表现的作品中,丰富的素材和色彩、表现手法的多样化可丰富作品的艺术形象,但这些变化必须达到高度统一,使其统一于一个中心的视觉形象(一般是主题建筑),这样才能构成一种有机整体的形式

对比与和谐:对比就是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对立特征更加明显,更加强烈,和谐就是使各个部分或因素之间相互协调

在建筑表现的作品中,对比与和谐,通常是某一方面居于主导地位

对比与和谐反映了矛盾的两种状态,对比是在差异中趋于对立,和谐是在差异中趋于一致

在建筑表现中常用一些表现手法来突出主题建筑、丰富整体画面,常用的如明暗的对比,虚实的对比,冷暖的对比等

但过于生硬的对比可能会使画面有些松散,所以我们有会用一些方法让对比中略有调和,使画面更加完整

比例与尺寸: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建筑表现是把不同的素材和建筑编排组合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不同的建筑效果图,各种素材的面积与体积大小的比例、数量多少的比例,一定要符合尺度,给人以美的感受,如果比例失调,就破坏了美的秩序和规律,造成作品的失败

对称与均衡:对称是同形同量的形态,如果用直线把画面空间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它们之间不仅质量相同,而且距离相等.中外很多古代建筑、教堂、庙宇、宫殿等都以"对称"为美的基本要求.对称的构成能表达秩序、安静和稳定、庄重与威严等心理感觉,并能给人以美感

均衡是同量不同形的形态,是指在特定空间范围内,形式诸要素之间保持视觉上力的平衡关系

均衡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

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对称的事物基本上是均衡的.也有些画面并不一定对称,但它仍然很美,那就是因为它还符合"均衡"的法则.节奏与韵律:节奏与韵律是音乐中的词汇

节奏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有规律的变化和重复,韵律 是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一定的情感色彩

前者着重运动过程中的形态变化,后者是神韵变化 给人以情趣和精神上的满足

在建筑表现中,节奏指一些元素的有条理的反复、交替或排列,使人在视觉上感受到动态的连续性,就会产生节奏感

节奏是韵律形式的纯化,韵律是节奏形式的深化,节奏富于理性,而韵律则富于感性

韵律不是简单的重复,它是有一定变化的互相交替,是情调在节奏中的融合,能在整体中产生不寻常的美感

 空白与虚实:空白的处理也就是画面的空间设计

有的朋友刚开始做建筑表现时总想把版面"充分利用",总想把素材安排得满满的,认为画面留有空间是一种浪费

其实这种庞杂堵塞的构图往往使人望而生畏,留不下一点印象

空间在构图上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这种构图上的"少",却是效果上的"多"

空间也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使人产生兴趣,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最大限度地达到传播目的

虚实作为一种表现形式是为深化主题服务的

画面构成中必须有虚有实,虚实呼应

画面的主体建筑要"实",陪体建筑和背景要"虚","虚"是为了突出"实",应该藏虚露实,宾虚主实,不能平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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