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实施1、选手的产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竞赛的选手须由本年度全国生物学联赛一等奖获奖学生中产生
2、全国竞赛组队与报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每年7月25日前向中国动物学会或中国植物学会上报参加全国竞赛选手与指导教师名单
全国竞赛承办单位应派遣观察员考察上一届全国竞赛的组织实施
全国竞赛承办单位承担竞赛期间的组织与会务工作,承担考务工作
3、全国竞赛收费由全国竞赛承办单位与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共同商定
4、全国竞赛试题制作由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于7月30日前制作好
5、全国竞赛日程安排全国竞赛的要素为:报到,领队、教练会,开幕式,理论竞赛,实验竞赛,参观考察,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专家组与阅卷组批改试卷并按分数排定一、二、三等奖选手,闭幕式
开幕式流程:开幕式由当地承办方主持,不设主席台;首先领导、专家组成员、各省领队及教练入会场就座;有条件的承办方可安排入场式,每个省队举牌入场
讲话顺序为:当地领导讲话及承办方负责人致词,全国竞赛委员会主任讲话,选手宣誓,专家组宣誓
开幕式中间可穿插2-3个节目
闭幕式流程:闭幕式由当地承办方主持,不设主席台;各省队的选手、领队及教练提前入场就座,然后领导、专家组成员入会场就座
讲话顺序为:当地领导讲话及承办方负责人讲话,全国竞赛委员会主任讲话,全国竞赛委员会向承办方、协办方等赠送锦旗
全国竞赛委员会负责人按照铜牌、银牌、金牌顺序宣布获奖学生名单,获奖学生分组顺序上台领取获奖证书及奖牌
全国竞赛委员会主任向下届全国竞赛承办方负责人颁发授权书及赛旗交接
6、发奖全国竞赛奖状由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颁发,获奖名单由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主任在闭幕式上宣布
发奖仪式按参赛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顺序进行,除奖状外是否发奖品由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决定
7、表彰证书在全国竞赛闭幕式上向全国竞赛选手辅导教师颁发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优秀辅导教师表彰证书
表彰教师名单由各参赛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竞赛组织机构在全国竞赛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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