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章程竞赛设立

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竞赛章程竞赛设立由参赛成员国组成的国际物理奥林匹克委员会

竞赛章程规定:目的是为增进中学物理教学的国际交流,通过竞赛促进开展物理学科的课外活动,以加强不同国家青年之间的友好关系和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合作

同时帮助参赛者发展物理方面的创造力,把从学校学到的知识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IPhO每年举办一次

由各会员国轮流主办,并由各代表团团长和一名主办国指定的主席组成国际委员会

国际委员会的任务是公平合理地评卷,监督章程规定的执行情况,决定竞赛结果

每个参加国应派出一个代表团,通常最多由五个学生(参赛者)和两个陪同人员(代表领导)组成

参赛者应为普通中学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即那些不能被视为大专的学校)

在比赛当年完成学校考试的学生,只要他们尚未开始大学学习,就可以成为该团队的成员

参赛者的年龄在比赛当年的6月30日不得超过20岁

代表团团长必须是物理学专家或物理老师,能够胜任解决比赛中的问题

IPhO的工作语言为英语,他们每个人都应该会说英语

代表团团长有责任将问题翻译成学生所需的语言

奥林匹克比赛组织者根据计划确定到达和离开的日期,以及代表团应从其所在国家/地区出发的地点

组委会负担从抵达日至出发日与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每个代表团的费用

竞赛一般于每年7月举行

竞赛分两天进行

第一天进行3道理论计算题竞赛,另一天的竞赛内容是1—2道实验题

中间有一天的休息

参赛者可使用计算尺、不带程序编制的计算器和对数表、物理常数表和制图工具,但不能使用数学和物理公式一览表

竞赛题由参加国提供题目,主办国命题

在竞赛前,赛题要保密

竞赛题内容包括中学物理的4个部分(力学、热力学和分子物理学、光学及原子和核物理学、电磁学) ,解题要求用标准的初等数学而不要用高等数学

主办国提出评卷标准并指定评卷人

每题满分为10分

各代表团团长同时对自己团员竞赛卷的复制品进行评定,最后协商决定成绩

理论考试的总分数为30分,实验考试的总分数为20分

竞赛组织者应确定在考试中如何分配分数

在初步评分(与代表团领导讨论评分之前)之后,组织者将根据以下规则为金牌,银牌,铜牌和荣誉奖设立最低标准(以分数表示):金牌应授予8%的参赛者

金牌或银牌应授予25%的参赛者

金牌,银牌或铜牌应授予50%的参赛者

应向67%的参赛者颁发奥林匹克奖章或荣誉奖

得分最高的参赛者(绝对优胜者)除获得金牌外,还将获得特别奖

与上述百分比相对应的最小值应四舍五入

如果国际委员会成员中有一半或以上赞成,则建议的最低要求应视为已通过

仅获得参加证书的候选人的结果应在国际理事会成员和获准出席会议的人员的严格掌握之中

 比赛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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