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第四条

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第四条组织形式1.竞赛由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主持,负责每年发动报名、拟定赛题、组织全国优秀答卷的复审和评奖、印制获奖证书、举办全国颁奖仪式等

2.竞赛分赛区组织进行

原则上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每个赛区应至少有6所院校的20个队参加

邻近的省可以合并成立一个赛区

每个赛区建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宣传发动及报名、监督竞赛纪律和组织评阅答卷等工作

未成立赛区的各省院校的参赛队可直接向全国组委会报名参赛

3.设立组织工作优秀奖,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优异或进步突出的赛区组委会,以参赛校数和队数、征题的数量和质量、无违纪现象、评阅工作的质量、结合本赛区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及与全国组委会的配合等为主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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