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奖励机制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奖励机制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区、市)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复审,评出参赛作品总数的90%左右进入决赛

竞赛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作品总数的10%、20%和70%;各组参赛作品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全国评审委员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

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奖励

参加各省(区、市)预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竞赛的,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竞赛设20个左右的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进入决赛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

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主要依据为网络报备作品的数量和进入决赛作品的质量

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组织委员会提名,主办单位评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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