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惩戒机制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惩戒机制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

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取消该校、该省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给予所在学校取消参赛资格或其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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