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九条: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委员会由热衷于创新教育事业及创新人才的培养与评价事业的各领域专家、学者等人士组成
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委员若干名
第十条: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委员会工作职责:1.修改和审定竞赛章程;2.审定和聘任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3.确定获奖比例原则;4.确定全国竞赛承办、协办单位;5.处理竞赛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专家委员会由竞赛委员会聘请与学科专业有关的专家和教授组成
设顾问若干名,主任二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秘书处所在单位和承办单位各推荐一名专家担任
第十二条: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1.审定竞赛规则和实施细则;2.评审参赛作品;3.确定获奖作品等级;4.点评参赛作品;5.处理竞赛过程中的异议问题
第十三条: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由承办单位推荐有关人员组成
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并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第十四条: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工作职责:1.在竞赛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竞赛的筹备和组织工作;2.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负责组织命题工作,制定竞赛实施细则;3.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竞赛的全过程;4.负责筹集竞赛所需的经费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