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饭店业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1、获得全国大赛安徽赛区比赛职工组各竞赛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全国饭店业岗位标兵”荣誉称号;获得全国大赛安徽赛区比赛职工组各竞赛工种4-1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全国饭店业烹饪/服务明星”荣誉称号
2、对全国大赛安徽赛区职工组各竞赛工种获得金奖的选手,经本人申报,将由中国饭店协会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授予“中国烹饪大师/名师、中国饭店业服务大师/名师”荣誉称号
3、获得全国大赛安徽赛区职工组比赛中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二个竞赛工种金奖的选手将有资格免费参加第四届全国饭店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角逐“全国技术能手”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
全国总决赛的组织实施办法另行印发
4、对全国大赛安徽赛区职工组各竞赛工种获得银奖以上荣誉称号的选手、指导教师,可以向参赛选手所在地区的安徽省行业协会申报授予相应的“烹饪大师/名师和餐饮服务大师/名师”等称号,具体申报办法和费用标准请向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咨询办理
5、参赛选手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向安徽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证书,具体申请办法及理论考试要求由安徽省餐饮行业协会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