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标准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
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新疆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一、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50分
二、地、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乌鲁木齐市和各地、州政府所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40分
三、县级(不含地、州政府所在市,含乌鲁木齐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2分
四、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人员,单科合格标准为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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