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南2019年4月23日,从2021年起,湖南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不再实行“3+X”的文理分科考试,考试科目设置变为“3+1+2”
在考试完全国统一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外,继续考试3门选择性科目即可
3门选择性科目分为1门首选科目(从物理和历史中2选1),以及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4选2)
在新的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中,湖南建立了“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方式
即依据一,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满分各为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只考一次,条件成熟后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依据二,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首选科目为满分100分,直接计入高考总成绩,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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