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工程抗震设防标准

地震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甲类即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乙类即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丙类即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丁类即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叫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一般情况下

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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