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从业资格取得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
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
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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