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总监工作职责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其具体工作包括: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出具合规审查意见;督导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评估、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事中监督,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处理涉及公司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等
根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合规总监”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合规总监”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风险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机构报告,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或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告
证券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设立合规部门或指定有关部门配合“合规总监”从事合规管理工作
对于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证券公司,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公司及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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