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票股东权利普通股的股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业主类别,享有以下权利:(1)对企业的经营参与权
普通股的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会议权、 表决权、选举权,可以选出公司的董事会或监事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有一家的发言权
(2)盈余分配权和资产分配权
普通股的股东在把公司红利分派给优先股的股东之后,有权享有公司分派的红利;在公司解散或清算时,有权在公司的财产滞了其他债权人的请求权之后,参与分配公司的财产
(3)优先认股权和股份转让权
在优先认股权制度下,现有的股东有权保持对企业所有权的现有百分比
如果公司增发普通股票,现有股东有权优先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维持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等等
同时,普通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状承担的风险较其他种类股票的股东大
一个典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只有一种普通股,如果有两种以上普通股,并在选举权、盈利和资产分配权、认股权等方面有所差别,则实际上其中一部分普通股已等同于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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