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学派方法论剑桥学派的理论在方法论上的特点是:用“只有渐进没有突变”的所谓连续原理分析经济现象,认为在经济现象之间,经济概念之间都存在连续关系,没有严格的区分;用力学中的均衡概念和数学中的“增量”概念,来分析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供求均衡及其价格的决定
在分析的同时,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即使用所谓局部均衡法;在静态均衡分析的框框内引进时间因素,以区别在长短不同的时期内,供求状况的不同变化所达成的不同均衡状态;用主观心理动机解释人类的经济行为,认为人类的经济生活都是由追求“满足”和避免“牺牲”这两类动机支配的,这两种动机决定着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的需求和供给
剑桥学派的核心内容是均衡价格论

他们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决定的,不同需求量和相应需求的价格所构成的需求曲线,与用边际生产费用递增规律决定的,不同供给量和相应的供给价格所构成的供给曲线,说明一种商品的均衡价格的决定
他们用均衡价格衡量商品的价值,从而以均衡价格论代替价值论
在均衡价格论的基础上,剑桥学派还建立了自己的分配论,他们认为国民收入是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各个生产要素在国民收入中所占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它们各自的供求状况所决定的均衡价格
对劳动、资本、土地的需求取决于各自的边际生产力
劳动的供给取决于劳动的“负效用”;资本的供给取决于资本家对未来享受的“期待”
工资是劳动供求均衡时劳动的价格;利息是资本供求均衡时资本的价格;利润是资本家组织和管理企业以及冒风险的报酬;地租是农产品价格超过其生产费用的剩余,它取决于土地的边际生产力
另外,剑桥学派竭力颂扬自由竞争,主张自由放任,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可以通过市场力量的自动调节达到充分就业的均衡
至于实际存在的失业,则认为主要是工资率缺乏伸缩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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