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基金会中国艺术基金会的发展我国的基金会是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逐渐建立起来的
国务院常务会议在1988年9月通过了基金会管理办法,对基金会的性质、建立条件、筹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项作出了规定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更刺激了我国基金会的发展,20世纪30年代末曾一度出现基金会热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为基金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并为基金会的重整和发展确立了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
2016年9月,国务院又对该条例作出修订
这些举措,对我国基金会,包括艺术基金会的发展都是很大的促进
艺术基金会又分为公募性基金会和非公募性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可以直接面向公众募捐;非公募基金会不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我国公募艺术基金会的建立大多集中在上世纪末,绝大部分是由国家建立的公立艺术基金会,如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1986)、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1988)、中国艺术节基金会(1987)、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1994)、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1992)等
其中2013年设立的国家艺术基金是迄今为止在全国影响最大的艺术基金
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 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除由国家拨款成立的基金会外,还有许多民营企业或个人出资建立的基金会,其宗旨均为促进中国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其业务范围包括:募集资金、专项资助、国际交流、书刊、咨询服务等内容
2007年6月,民生银行成为中国第一家被银监会批准进入艺术品基金领域的银行机构
另外还有部分基金会,由艺术大师或其继承人捐助创办,著名艺术家成为资助的主要力量,不少属于非公募基金会,如吴作人国际美术基金会(1989)、李可染艺术基金会(1998)等,同样对艺术活动与发展影响很大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