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管理海关的权力

海关管理海关的权力★海关权力的内容1) 行政审批权、2) 税费征收权、3) 行政检查权a. 检查权人、货、物、工具、场所,PS:检查运输工具进出境:不受海关监管区域的限制

有走私嫌疑:①监管区和海关附近规定地区内 海关人员可直接检查② 地区外的 需经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检查

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

b. 查验权货(径行)c. 施加封志权,d. 查阅复制权单、证,e. 查问权人f. 查询权钱(需经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g. 稽查权资料 (稽查≠检查,稽查权有效期3年)4) 行政强制权a. 扣留权(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 24小时~48小时,扣留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b. 滞报金、滞纳金征收权c. 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不宜长期保留的,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d. 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强制扣缴是种补救措施(超期未缴纳税款的,需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e. 税收保全, 税收保全是种预防措施,冻结财产f. 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g. 其他特殊行政强制权5) 行政处罚权 (走私文物,不论多少,都按走私罪处理)6) 其他权力(佩带和使用武器权,连续追击权,行政裁定权,行政奖励权)☆海关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适当原则、依法独立行使原则、依法受到保护原则)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