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管理管理机构文物行政管理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它们代表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依照法律和文物法规行使对文物的保护管理权力
其主要职责可归纳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文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文物保护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文物保护长远规划,组织和协调文物研究、文物保护技术研究和文物教育事业;推广国内外文物保护管理的经验和先进技术,指导下一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机构的工作;组织与协调文物保护、研究、宣传等工作

文物管理工作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和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方面甚多,有些问题的解决难度很大,单靠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做好
不少地方为加强文物管理,提高文物管理的权威性,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文物管理委员会,由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专家学者组成,协助人民政府领导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贯彻执行文物法规,协调解决文物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它们在文物保护管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做出了很大成绩
各级文物事业单位,是保护、研究、宣传文物的业务机构,并根据文物行政机构的委托,进行文物保护管理业务工作
在文物保护单位设立的文物保管机构,其职责是负责进行该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研究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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