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双方权利义务

前期物业管理双方权利义务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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