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管理任务和职责各国不尽相同
中国国家水产总局在1979年颁发的《渔政管理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渔政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保证国家渔业法规的贯彻执行;合理利用和保护、增殖水产资源;对内维护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对外代表国家保护中国的渔业权益
渔政工作的具体职责是:①监督、检查渔业法规的贯彻执行;②对渔业资源状况和与资源相关的有关事项,向本级或上级水产行政领导部门提出建议;③负责渔业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④监督和检查国际渔业协定的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渔政管理方面的涉外事宜;⑤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渔业生产纠纷;⑥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贵稀有水生动植物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